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我局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以及《江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关于印发高新区管委会 江海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江开发[2014]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江门高新区(江海区)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