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检出我区1批次不合格产品,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的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一、抽检情况
2024年12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服务区经营的广式猪脚姜(标称受委托生产单位为广东益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4年8月16日,规格型号400g/盒)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
2024年12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广东益膳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送达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测报告。目前召回工作已完成,共召回459盒该批次广式猪脚姜。
三、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当事人受委托生产广式猪脚姜(生产日期:2024年8月16日,规格型号400g/盒),该批次广式猪脚姜不合格原因为原料带入山梨酸钾,当事人不存在主动添加山梨酸钾或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原料生产广式猪脚姜的行为,已按委托双方约定的生产工艺和委托合同要求进行生产,但是未能综合考虑广式猪脚姜的工艺特点和产品特性来合理确定山梨酸钾为出厂检验项目以及后续的检验频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已将有关线索移送至委托方当地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四、整改情况
当事人积极配合我局调查工作,主动将产品进行送检分析问题原因并立即整改,提交《原因分析及整改报告》。目前,当事人已完成整改。
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