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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办〔2017〕8号_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   更新时间:2018-11-13 09:56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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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府办〔2017〕8号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

(第一批)》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规范各类商事主体住所

(经营场所)监管,降低创业成本、释放场地资源、激发创业活力,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江门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负面

清单(第一批)》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门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第一批)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9日


— 2 —

附件

江门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

(第一批)

序号经营项目禁 设 区 域禁设依据

许可监管

单位

1

危险品生产、

经营、储存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

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

所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

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

防技术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九条

公安部门

安 全 监 管

部门

禁止在人民防空工程内或者危及其安全的范围内

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

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

法》第二十七条

人防部门

安 全 监 管

部门

公安部门

2

生产、储存爆

炸、剧毒、易

燃、放射性和

腐蚀性物品

学校周围直线延伸200米范围内禁止设立易燃易

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

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

《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

例》第三十二条

安 全 监 管

部门

公安部门

规划部门

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

的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

保护法》第三十六条

文化部门

环 境 保 护

部门

公安部门

禁止在中小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

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

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

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六条

文化部门

环 境 保 护

部门

公安部门

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

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管理条例》第九条

文化部门

公安部门

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

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

文化部门

卫 生 计 生

部门

环 境 保 护

部门

公安部门

3

互联网上网

服务营业场

所(网吧)、

游戏室、娱乐

场所

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

(一)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

(二)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

的建筑物内;

(三)居民住宅区;

(四)教育法规定的中小学校周围;

(五)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

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周围;

(六)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

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

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

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

(七)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八)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

(九)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与危险化

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的有关规定。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六

文化部门


— 3 —

序号经营项目禁 设 区 域禁设依据

许可监管

单位

4

设置水上餐

饮、娱乐设施

(场所),从

事船舶、机动

车等修造、拆

解作业,或者

在水域内采

砂、取土;从

事围网、网箱

养殖,或者设

置集中式畜

禽饲养场、屠

宰场;新建、

改建、扩建排

放污染物的

其他建设项目

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内为禁设区域。

《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

条例》第十五、十六、十七、

十八、十九、二十条

水务部门

环 境 保 护

部门

5

畜禽规模养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市,各市(县级)、区中心城区规划建设

用地范围内的区域;各市(县级)、区建制镇规划

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区域;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的工业园区及各工业集聚区块(包括园区及区块

的规划控制范围);

(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重要水库;在

满足西江、潭江水质保护要求的前提下,沿河两

岸划定的一定范围的陆域;

(三)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

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

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文物和历史遗迹保护区,

居民集中区、医疗区、温泉旅游度假区、游览区、

生态景观控制区及休闲的区域范围,基本农田保

护区;

(四)主要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范围;

(五)各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六)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

其他区域。

《江门市畜禽养殖管理办

法》第六条

环 境 保 护

部门

农业部门

6活禽经营禁止在活禽经营市场外从事活禽经营活动。

《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

法》第八条

工商部门、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部门

7

工 业 固 体废

物集中贮存、

处置的设施、

场所,生活垃

圾 填 埋 场所

设置

在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

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

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二

环 境 保 护

部门

8

粮 油 仓 储固

定经营场地

粮油仓储单位的固定经营场地至污染源、危

险源的距离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距有害元素的矿山、炼焦、炼油、煤气、

化工(包括有毒化合物的生产)、塑料、橡胶制

品及加工、人造纤维、油漆、农药、化肥等排放

有毒气体的生产单位,不小于1000米;

二、距屠宰场、集中垃圾堆场、污水处理站

等单位,不小于500米;

三、距砖瓦厂、混凝土及石膏制品厂等粉尘

污染源,不小于100米。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七

条及附件一

粮食部门


— 4 —

序号经营项目禁 设 区 域禁设依据

许可监管

单位

9旅行社经营禁止在非营业(住宅)用房经营旅行社。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

六条:《条例》第六条第(一)

项规定的经营场所应当符合

下列要求:

(一)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

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

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

(二)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

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旅游部门

幼儿园、中小学校校内及中小学校周围及经营场

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

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自

2016年7月20日起施行)的第

十三条、第二十五条;10

烟 草 制 品零

无固定经营场所或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相独立的。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

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自

2016年7月20日起施行)

烟草部门

11

医疗器械经

营企业仓库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仓库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内。

《广东省开办医疗器械经营

企业验收实施标准》(2012

年修订)第十四条

食品 药 品

监管部门

12

产生油烟、异

味、废气的餐

饮服务项目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

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

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

餐饮服务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

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环境保护

部门

13

炼油厂、化工

厂、油库、爆

炸方法作业

的采石场、易

燃易爆品仓

台山核电厂规划限制区内禁止设立。(注:规划

限制区是指以核反应堆为中心,半径为5000米的

限制人口数量机械增加、对新建和扩建项目按本

规定加以引导或限制的地区)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于印发台山核电厂规划限制

区安全保障与环境管理规定

的通知》(江府办〔2014〕

38号))

环境保护

部门

发展改革

部门

经济和信

息化部门

公安部门

国土资源

部门

住房城乡

建设部门

工商部门

安全监管

部门

城乡规划

部门

备注:

1、登记机关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应当告知商事主体《负面清单》所列禁设区域,并由商事

主体承诺不以所列禁设区域的场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

2、《负面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相关行政许可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产业政策、

城乡规划、商业网点布局等政策文件,定期对经营场所禁设区域进行梳理,报市政府汇总后公

布更新。

三区四市政府可根据市级《负面清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具体实施区域和范围清

单,报市政府同意后统一公布。


—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有关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纪委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2017年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