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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区食药监局开展2019年春节节前打假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9-02-17 14:32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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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切实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2019年春节期间市民食品药品消费安全,1月18日至1月31日,区食药监局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以江南、外海和礼乐三个街道为界分片,在区内开展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行动主要采取日常监管、抽样检查、处理投诉举报和广泛宣传等“以点带面”的方式,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包括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食品)的行为,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确保春节期间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中以食用农产品类、酒类、米面类、冷冻肉品及其制品类、水产品类、餐饮经营服务类、药品类、保健食品类、医疗器械类和化妆品类等商品为重点检查品种,以集贸市场、超市、士多店、冻肉库、药店和集体食堂以及餐饮店等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详细检查市场、食堂、餐饮店、超市、士多店、药店和冻肉库的持证情况(包括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在售和存储的国外包装产品是否有报关、检验检疫等有关单证;进口食品药品是否有中文标识;贸易合同、发票等相关单证是否齐全且真实有效,单货是否相符。对存在问题的,要求责令其限时整改纠正;对情况比较严重的,进行集中清理整顿,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直接取缔。

据统计,本次行动共出动134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93户次,发放《致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公开信》、《致广大冷库冻肉贮存服务提供者、经营者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公开信》240多份,与餐饮服务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处置承诺书》80多份,封存可疑猪肉制品一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19处,如经营环境卫生不佳、初级农产品和散装食品标签标识不完善、索票索证不齐全、添加剂无使用记录等,监管部门现场提出整改指导意见19条,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立案并结案8起,警告6起,罚没金额10.1786万元;协助公安部门抽检食品中涉嫌销售含有罂粟壳食品的案件线索1起,暂未有抽检司法鉴定结果,公安机关正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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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区食药监局参加区打假办组织的春节节前打假检查部署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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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现场对集贸市场的猪肉档进行票证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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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企业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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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超市食品经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