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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江海区食药监局召开农贸市场创文工作会议

文章来源:未知   更新时间:2018-03-20 15:25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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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双安双创”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我区农贸市场创文工作的开展,3月14日上午,江海区食药监局联合外海街道食安办、创文办和街道经济促进局组织召开创文工作会议,外海农贸市场开办者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食药监局副局长柯建同志传达了市创文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加快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各农贸市场在升级改造时要加快建设食品快检室,每天做好食用农产品快检并及时公示检测结果,落实创文要求和把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关。并详细解说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要求,让农贸市场业主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楚要管什么、怎样管。

会议强调:一要高度重视,落实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加快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二要强化监督,确保工作任务完成。按照国家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江海区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提升工作方案》(江海食安办〔2018〕4号)的要求,执法人员要加强对农贸市场创文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农贸市场业主还要针对创文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做好自查自纠和加强日常管理。三要加强联动,区食药监局、各街道食安办、创文督查小组、经济促进局密切配合,进一步督促责任落实,提升监管工作效能,为创文复牌工作添砖加瓦

下一步,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提高创文站位,从维护全市创建工作大局出发,把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法律规定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要求,以完善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为重点,全面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一是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服务。对全部食品销售单位实行“申请人承诺制”,是指申请人书面承诺按许可事项条件和标准建设,并自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当场发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在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对近期提出许可申请的农贸市场经营主体,采取优先受理,尽量当场办结,让辖区农贸市场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全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3月份开始,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将集中执法监管力量,对全区农贸市场食品经营主体逐户开展排查,监督指导其完善经营资格并规范亮证经营、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按照食品安全要求贮存、运输、销售食品。督促熟食档不敞开经营,不露空售卖,不生熟混卖,配备“四防”(防蝇、防蚊、防尘、防鼠)设施,销售人员配备健康证、穿戴帽子、口罩、手套作业;督促肉类禽类经营者公示检验检疫证明。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相应食品经营者落实禽流感防控责任和市场病媒生物防制。三是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按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违法违规从事食品经营,拒不配合执法监管的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将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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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