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
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江门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如下:
一、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登记、行政裁决、行政检查等职责,按照规定进行文字全过程记录。
二、对于行政处罚案件的案件来源、立案登记、调查取证等执法全过程做好文字记录,由当事人检查确认后签名盖章;内部审核、审批决定、集体讨论等,做好文字记录,全流程参与人员均签名确认后做好归档;行政处罚过程通过省工商系统业务信息系统进行电子记录。
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听证会采取全过程文字、视频记录,记录过程符合有关规定。
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过程中,对于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或者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过程,除进行文字记录外,还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五、对行政许可,由区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全过程无间断音像记录,执法人员也进行文字记录(打印书式文档存档)和通过业务系统进行电子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