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门高新区(江海区)2017年“3·15国际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 更新时间:2017-03-07 10:22 浏览数:-
关于印发江门高新区(江海区)2017年“3·15国际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消防大队:
为切实做好我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制定了《江门高新区(江海区)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7日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2017年“3·15国际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的重要精神,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中消协,广东省工商局、广东省消委会,江门市工商局、江门市消委会的统一部署,区市场监管局将联合举办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主题,广泛开展宣传和教育,推动网络经营诚信建设,促进网络经营行业和经营者加强自律和增强法律知识、法制观念,强化网络经营者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法定义务,自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理性、节约资源、文明、健康消费。
二、活动目标
一是引导网络经营企业、经营者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完善服务规范,预防、减少消费争议,不侵害消费者权益。
二是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三是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四是关注对老人、儿童、农民工等消费群体的保护,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活动时间
2017年3月15日下午,时间半天。
四、活动形式及相关安排
(一)现场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集中销毁全区行政执法部门查处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
1.时间:2017年3月15日下午3:00-3:30。
2.地点: 外海环卫站垃圾场。
3.邀请单位人员:
(1)区分管领导;
(2)区办公室、区委宣传部、经济促进局、卫生计生局、食药监局、科技创新局、安监局、公安分局和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3)市场监管局有关人员;
(4)区个私协会会员代表。
(二)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围绕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释疑解难;网络经营名优企业现场产品展示,提升消费信心,促进商品和服务的消费需求;开展消费者权益知识有奖问答,增强消费知识;引导和鼓励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理性消费、健康消费;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并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
1.活动时间:2017年3月15日下午3:00-5:30
2.活动地点:中环广场
3.参加单位(人数):区委宣传部(2人)、经济促进局(2人)、住建水务局(2人)、卫生计生局(2人)、市场监管局(16人)、食药监局(2人)、科技创新局(2人)、安监局(2人)、政法委(2人)、消防大队(4人)。
(三)宣传
1.播放专题宣传片。3月13-15日,在外海、礼乐电视台,围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主题,播放3·15专题宣传片,每次播放4分钟。
2.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海报。在主要活动现场、市场监管局、各执法大队等场所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张贴宣传海报。
3.派发宣传单张、名优产品展示。有关行政机关及执法部门现场咨询、派发宣传资料;进行消费者权益知识有奖问答;网络经营名优企业线上线下现场产品展示。
4.发信息。通过政府微信平台、区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短信平台等渠道,向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企业及个体户等发送活动宣传短信。
五、其他要求
(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现场销毁、宣传咨询活动的总体布置、策划组织、统筹工作。
(二)请有关单位填写好《江门高新区(江海区)2017年3·15活动拟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明细表》(见附件三),于3月13日前报区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3861840)。活动当日派工作人员将销毁物品于15日下午2:30运载到销毁现场集中堆放好。
(三)请参加现场宣传咨询单位,携带本部门相关宣传资料等,于3月15日下午3:30分到宣传咨询现场相应位置,筹备宣传咨询活动工作。
(四)请参加现场宣传咨询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派熟悉业务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咨询宣传活动(如有工作制服,请穿着工作制服)。参加人员名单请于3月9日前将参与人员名单报区消委会(传真电话:3861841)。
(五)请区委宣传部安排现场新闻报道工作。
联系人:梁锦婷,电话:3861840;余玲,电话:3861841。
附件:1.江门高新区(江海区)2017年3·15活动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参加领导回执
2.江门高新区(江海区)2017年3·15宣传咨询活动参加人员回执
3.江门高新区(江海区)2017年3·15活动拟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明细表
附件1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2017年3·15活动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参加领导回执
序号 | 单 位 | 姓 名 | 职 务 | 手 机 |
1 | ||||
2 | ||||
3 | ||||
4 |
(备注:请于3月13日前将参加现场销毁活动的领导名单报区消委会,电话:3861840,传真:3861841。)
附件2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
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参加人员回执
序号 | 单 位 | 姓 名 | 职 务 | 手 机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备注:请于3月13日前将参加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的人员名单报区消委会,电话:3861840,传真:3861841。)
附件3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2017年3·15活动拟销毁
假冒伪劣商品明细表
序号 | 单 位 | 拟销毁物资名称 | 数量 | 案值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请各单位于3月13日前将上表报区消委会,电话:3861840,传真:3861841,并于3月15日活动当日下午3:00前自行装车运载至销毁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