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全面开展农药经营许可工作
6月13日上午,江海区第一张《农药经营许可证》在市场监管局顺利颁出,这是我区贯彻落实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的一项重要工作,正式拉开了我区农药经营许可审核发证工作的序幕。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对农药经营者的资质、营业场所及仓储条件、可追溯系统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加强行业监管,严格办证程序,区市场监管局相继出台了《农药经营办事指南》和《农药经营告知书》,并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积极推进农药经营许可审查发证准备工作,经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基本做好了农药经营许可核发的准备工作。前阶段,我局依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江门市和鑫贸易有限公司农药经营许可申请进行了材料审查和实地核查,确认其符合农药经营许可的条件和要求,决定向该公司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
据摸底调查,我区现有农药经营单位30余家,我区将进一步加大推进《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的力度,依法行政,力争在2018年8月1日前,为符合条件的农药经营单位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全面实施持照持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