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工作动态第20期:江海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抽检结果不合格查处工作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9-05-30 15:43 浏览数:-
2019年第20期
江门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
编印 2019年4月29日 |
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
江海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抽检结果
不合格核查处置工作
2019年4月19日至29日,江海区市场监管局与区公安分局强强联手,对滘头市场、江南市场、文昌市场和中沙市场开展食品抽检结果不合格核查处置工作,此举对促进我局加强与公安部门的“两法衔接”意义重大。
此次食品抽检200批次,其中抽检结果不合格食品11批次,不合格率为5.5%,抽检范围为辖区内的超市、农贸市场、大型餐馆和商场,涉及水产品、蔬菜和畜禽肉及副产品,不合格食品包括含有氯霉素的花甲、青口、白贝(沙甲);含有呋喃唑酮代谢物的乌鸡和含有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的草鱼,为保证案件证据的准确率,我局执法人员在送达抽检不合格处置检测报告时,对该类不合格的食品进行复检。
在送达和核查处置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积极应对,除了对该四个市场涉及抽检结果不合格的海鲜档(鲜鱼档)及时送达外,对多次不合格受到查处仍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严从重查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并在网站上公示。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在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及时移送移交,为案件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极大地提高办案效率。
图1江海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送达抽检结果不合格检测报告和制作现场调查笔录
图2区公安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海鲜档有关情况
图3抽检机构现场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进行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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