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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内设机构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2-01-19 16:25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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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设内设机构设置如下:

  (一)计划财务股。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负责辖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编报、收支核算、统计、账务管理等工作;协调落实政府补贴资金;负责行政经费财务管理及固定资产建账管理等工作。

  (二)稽核内审综合股。贯彻执行有关社会保险稽核、内部控制有关管理规定;负责对各业务股室执行社保政策、履行业务规程、修改系统信息等情况进行稽核与内部监督检查。负责本局各项重要工作任务的督办和综合性调研工作,协调各股室业务工作;负责辖区社会保险经办信访及相关法律业务等工作。负责辖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安全防护、维护,数据储存、备份、保密等工作。配合做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三)社会保险关系股。负责经办辖区党政群团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及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工作;负责辖区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年限的核实、建账和提供有关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的工作;负责管理辖区内参保人单位及其参保人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和个人帐户信息资料管理等工作。

  (四)社会保险待遇股。负责辖区城镇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定、待遇审核和支付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城镇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待遇测算、年度调整方案;配合做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工作。

  负责辖区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认定、待遇审核和支付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失业人员隐性就业监督检查、与就业相联系的数据交换联动核查管理机制和失业保险业务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

  负责辖区工伤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认定和待遇核发;配合开展辖区内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准入资格认定、服务协议管理和考评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对应审核、医疗费用结算工作;配合开展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待遇标准调整测算,运行情况分析等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管理股。负责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账户管理,视同缴费年限的核定和记录;审核办理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登记、变更注销、工资总额申报、缴费基数核定、人员增减变化和缴费基数变更等业务;负责办理跨地区和跨制度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负责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病残津贴、遗属待遇、一次性补助和个人账户余额的核定与计发,进行待遇支付月结算,编制月度支付计划,进行资金申请,实施社会化发放,组织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和待遇调整,并对待遇异议进行核查与重新计发。负责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职业年金账户管理工作,按时足额发放职业年金待遇;配合处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托管、投资运营等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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