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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仲裁公示

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6-10-16 15:08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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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海劳人仲布字〔2025〕93号

江海区赢德五金制品加工厂:

  申请人郭明辉、李丽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案,本委已于2026年9月26日作出江海劳人仲案字〔2026〕671-672号仲裁裁决书:一、被申请人江海区赢德五金制品加工厂在本裁决生效后五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郭明辉支付2025年9月至2026年1月工资22556元;二、被申请人江海区赢德五金制品加工厂在本裁决生效后五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李丽支付2025年9月至2026年1月工资20000元。因你单位实际已经停止经营且无法正常联系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何拴柱,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上述仲裁决定结果。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派员到本委领取该案仲裁决定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附注:

  本委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

  联系电话:0750-3820736、0750-3818990。

  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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