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劳人仲布字〔2026〕91号
江门市合诚电子有限公司:
申请人罗运刚诉被申请人江门市合诚电子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的劳动争议案(江海劳人仲案字〔2026〕810号),申请人罗运刚仲裁请求:一、确认与被申请人于2023年10月2日至2025年8月31日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42360元;三、被申请人支付2024年度至2026年度共12天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7790元;四、被申请人支付2023年10月至2026年7月高温津贴3900元;五、被申请人支付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7月16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63758.82元。本委于2026年9月4日已受理。鉴于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何晓婷无法联系,本委决定采取公告的方式送达有关应诉和开庭的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罗运刚为本案的申请人。申请人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等申诉材料以及本案的应诉资料,被申请人见公告后,可直接联系本委和到本委领取。
二、江门市合诚电子有限公司为本案的被申请人,2026年10月28日前,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两份,并办理相关的应诉手续。
三、本委定于2026年11月12日15时开庭审理本案,罗运刚作为申请人身份出庭;江门市合诚电子有限公司作为被申请人身份出庭,江门市合诚电子有限公司可委托代理人代表被申请人出庭。
四、申请人开庭时如未出席,本庭将视为申请人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开庭时如未出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五 、本公告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注:
本委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
联系电话:0750-3818951。
公告时间:2026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