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宏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林高兴反映你单位拖欠其2026年7月至8月期间工资一案,因你单位已无人值守,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和《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江海人社监字〔2026〕第128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江海人社监字〔2026〕第128号)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2日
附件
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
江海人社监字〔2026〕第128号
江门宏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9月9日,我局接到林高兴的投诉,反映你单位拖欠他2026年7月至8月期间工资,我局已依法立案处理。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我局需了解该案的相关情况。请你单位在此通知书送达后5个工作日内派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并准备如下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到我局接受询问调查: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3、林高兴的劳动合同;
4、林高兴2026年7月至8月期间的考勤记录、工资明细表及工资支付凭证。
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者,我局将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联系人:何生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50-3818901
202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