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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仲裁公示

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6-09-15 16:43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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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人社监字〔2026〕第54号

江海区好职坊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2026年9月7日,我局接到陈铭豫的投诉,反映你单位拖欠他2026年6月期间工资,我局已依法立案处理。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我局需了解该案的相关情况。请你单位在此通知书送达后5个工作日内派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并准备如下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到我局接受询问调查: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3、陈铭豫的劳动合同;

  4、陈铭豫2026年6月期间的考勤记录、工资明细表及工资支

  付凭证。

  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者,我局将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联系人:何生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50-3818901       



  2026年9月15日              


                                     

备注:

1.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并在复印件上注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字样;

2.如非指定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接受询问,但应当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接受劳动保障监察授权委托书》(附页);

3.本通知书一式两份,第一份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案卷,第二份交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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