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劳人仲布字〔2026〕56号
江海区雪灵美食店:
申请人黄永绍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案,本委已于2026年5月9日作出江海劳人仲案字〔2026〕226号仲裁裁决书:被申请人江海区雪灵美食店在本裁决生效后五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黄永绍支付2025年11月工资7500元、2025年12月工资7500元。因你单位实际已经停止经营且无法正常联系你单位经营者邓雪灵,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上述仲裁裁决结果。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派员到本委领取该案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注:
本委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
联系电话:0750-3820736、0750-3818951。
公告时间:202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