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6-03-17 16:25 浏览数:-
江海人社监字〔2026〕第5号
欠薪单位名称:广东明炜电源有限公司
住址:江海区金辉路351号沙津横工业区3栋A座二层自编2号
法定代表人:杨敏珠
身份证号码:450***********3163
联系电话:186****8900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 2026年2月9日,我局接到庞伟的投诉,称你单位拖欠其2025年1至9月的生活费(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生活费)。经审查,该投诉事项符合劳动保障监察立案条件,我局已于2026 年2月13日对该投诉予以立案。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本公告送达后1日内到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股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
联系人: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海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股
联系电话:0750-3818901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