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劳人仲布字〔2025〕124号
广东明正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申请人鲁秋娟诉你单位关于确认鲁爱国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案,本委已于2025年10月31日作出江海劳人仲定字〔2025〕169号仲裁决定书:准许申请人鲁秋娟撤回申诉。因无法正常联系你单位的负责人温兴,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上述仲裁结果。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派员到本委领取该案仲裁决定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注:
本委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
联系电话:0750-3818951。
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