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劳人仲布字〔2025〕123号
广东明正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申请人鲁秋娟诉被申请人广东明正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的劳动争议一案,申请人要求你单位确认鲁爱国劳动关系的诉求本委已受理。鉴于被申请人的负责人温兴难以联系,本委决定采取公告的方式送达有关应诉的通知。为此,布告如下:
鲁秋娟为本案的申请人。申请人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等申诉材料以及本案的应诉资料,被申请人广东明正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见公告后,可直接联系本委和到本委领取。
本公告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自张贴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注:
本委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
联系电话:0750-3820736、0750-3818990。
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