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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仲裁公示

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5-11-07 15:34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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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劳人仲布字〔2025〕113号

江海区三合注塑模具加工部:

  申请人罗家锐诉你单位关于工伤待遇的劳动争议案,本委已于2025年10月24日作出江海劳人仲案字〔2025〕929号仲裁裁决书:江海区三合注塑模具加工部在本裁决生效后五日内,向申请人罗家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共135520元;江海区三合注塑模具加工部在本裁决生效后五日内,向申请人罗家锐支付停工留薪期待遇26549.59元。因无法正常联系你单位的经营者黎小志,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上述仲裁裁决结果。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派员到本委领取该案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附注:

  本委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

  联系电话:0750-3818990。

  公告时间: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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