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劳人仲布字〔2025〕96号
广东嘉胜照明有限公司:
申请人陈德蓉、杨焱、张犬芬、刑东海、霍惠如、王海生、李万扬、杨帆、陈玉婷等9人诉被申请人广东嘉胜照明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9名申请人要求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的诉求,本委已全部受理。鉴于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崔后旺难以联系,本委决定采取布告的方式送达有关应诉和开庭的通知。为此,布告如下:
一、陈德蓉、杨焱、张犬芬、刑东海、霍惠如、王海生、李万扬、杨帆、陈玉婷为本案的申请人。申请人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等申诉材料以及本案的应诉资料,被申请人见布告后,可直接联系本委和到本委领取。
二、广东嘉胜照明有限公司为本案的被申请人,2025年10月20日前,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两份,并办理相关的应诉手续。
三、本委定于2025年10月27日9时30分,开庭审理本案,陈德蓉、杨焱、张犬芬、刑东海、霍惠如、王海生、李万扬、杨帆、陈玉婷作为申请人身份出庭;广东嘉胜照明有限公司及其委托代理人作为被申请人身份出庭。
四、申请人开庭时如未出席,本庭将视为申请人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开庭时如未出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五、本公告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
本委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
联系电话:0750-3820736、0750-3820080。
公告时间: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