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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仲裁公示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5-09-04 16:23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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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要求你单位配合监察执法一案,因你单位已无人值守,无法当场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和《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江海人社监字〔2025〕第72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江海人社监字〔2025〕第72号)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日

附件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江海人社监字〔2025〕第72号

江门市堃诚电子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7月23日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江海人社监字〔2025〕第71号),要求你单位限期内向我局提供: 1、你单位营业执照及复印件;2、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3、你单位所有员工的入职申请表、花名册(含员工的身份证号码和电话联系方式)、劳动合同;4、劳动合同交付员工的回执;5、你单位所有员工2025年1月至6月的考勤表;6、你单位所有员工2025年1月至6月的工资表和相关支付凭证;7、你单位所有员工的参保记录;8、你单位员工劳动管理规章制度;9、你单位业务合作情况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但你单位至今不能提供,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七条规定。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我局现责令你单位指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室接受审查并向我局提供如下资料:1、你单位营业执照及复印件;2、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3、你单位所有员工的入职申请表、花名册(含员工的身份证号码和电话联系方式)、劳动合同;4、劳动合同交付员工的回执;5、你单位所有员工2025年1月至6月的考勤表;6、你单位所有员工2025年1月至6月的工资表和相关支付凭证;7、你单位所有员工的参保记录;8、你单位员工劳动管理规章制度;9、你单位业务合作情况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你单位应当在本指令书送达后3天内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书面证明材料报送我局。逾期不改正或未按照要求报送整改情况和书面证明材料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联系部门: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750-3818901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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