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告
江海劳人仲布字〔2025〕78号
江门市江海区东易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申请人任洪俊诉你单位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案,本委已于2025年8月8日作出江海劳人仲案字〔2025〕448号仲裁裁决书:确认被申请人江门市江海区东易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与申请人任洪俊于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4月18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因你单位实际已经停止经营且无法正常联系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赵毅成,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上述仲裁裁决结果。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派员到本委领取该案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附注:
本委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
联系电话:0750-3818990。
公告时间: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