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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仲裁公示

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诉和开庭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5-06-04 09:01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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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诉和开庭公告

江海劳人仲布字〔2025〕50号

江门市亮的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杨泽辉诉被申请人江门市亮的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劳动报酬、二倍工资差额等的劳动争议案(江海劳人仲案字〔2025〕476号),申请人杨泽辉要求你单位支付2025年4月至5月工资共12352.5元、4月1日至5月4日伙食费570元;2025年4月19日至5月4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6187.5元。本委于2025年5月27日已受理。鉴于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李栽兴难以联系,本委决定采取公告的方式送达有关应诉和开庭的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杨泽辉为本案的申请人。申请人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等申诉材料以及本案的应诉资料,被申请人见公告后,可直接联系本委和到本委领取。

  二、江门市亮的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案的被申请人,2025年7月14日前,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两份,并办理相关的应诉手续。

  三、本委定于2025年7月29日15时开庭审理本案,杨泽辉作为申请人身份出庭;江门市亮的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申请人身份出庭,江门市亮的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可委托代理人代表被申请人出庭。

  四、申请人开庭时如未出席,本庭将视为申请人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开庭时如未出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五 、本公告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四日

  附注:

  本委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

  联系电话:0750-3818951。

  公告时间: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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