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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仲裁公示

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5-04-11 14:46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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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告

江海劳人仲布字〔2025〕29号

江门市宝森之光电子有限公司:

  申请人谭梅芳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案,本委已于2025年4月7日作出江海劳人仲案字〔2025〕163号仲裁决定书:对申请人谭梅芳作出撤诉处理。因你单位实际已经停止经营且无法正常联系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夏辉,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上述仲裁决定结果。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派员到本委领取该案仲裁决定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附注:

  本委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

  联系电话:0750-3820736、0750-3818990。

  公告时间: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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