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零壹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我局在查处你单位拖欠工人工资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文书,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江海人社监字〔2025〕第25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31日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江海人社监字〔2025〕第25号)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江海人社监字〔2025〕第25号
江门市零壹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经调查,你单位在工资支付方面违反国家、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未按时足额支付翁佩瑜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在职期间的工资。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下达指令如下:限期足额支付翁佩瑜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在职期间的工资。
你单位应当自本文书送达后1个工作日内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书面证明材料报送我局。
逾期不改正或未按照要求报送整改情况和书面证明材料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联系部门: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750-3818901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