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5-03-24 15:14 浏览数:-
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江海人社监字〔2025〕第16号
欠薪单位名称:江门市菲克照明有限公司
住址:江门市江海区科苑西路37号1幢5楼(一址多照)
法定代表人:钱定林
证件号码:422***********0074
住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马桥镇四门楼村二组16-1号
联系电话:133****3388, 137****0088,180****0413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张林森、周旭花、刘凤玄等6人于2025年2月17日至26日期间向我局反映你单位拖欠他们2024年5月至2025年1月期间的工资,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及《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该投诉事项符合劳动保障监察立案条件,我局已立案处理。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该公告送达后1日内到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
联系人: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750-3818901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