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告
江海劳人仲布字〔2025〕24号
广东婕雅住宅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林梓连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案,本委已于2025年2月18日作出江海劳人仲案字〔2025〕57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被申请人广东婕雅住宅科技有限公司在本裁决生效后5天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林梓连2023年10月的工资差额3300元。因你单位实际已经停止经营且无法正常联系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董魁,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上述仲裁裁决结果。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派员到本委领取该案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附注:
本委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
联系电话:0750-3820736、0750-3820080。
公告时间: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