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5-01-21 16:49 浏览数:-
江海人社监字〔2024〕第85号
欠薪单位名称:中山市川煜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住址:中山市古镇镇曹三创业园同裕西路6号第3层之8
法定代表人:冯邹
证件号码:551***********4938
联系电话:180****8251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24年12月11日,我局接到高启洪、杨世萍、韦阿山的投诉,称你单位拖欠其2024年8月至10月的工资。经审查,该投诉事项符合劳动保障监察立案条件,我局已于2024年12月17日对该投诉予以立案。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该公告送达后1日内到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
联系人: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750-3818901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