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10-24 15:01 浏览数:-
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江海人社监字〔2024〕第41号
欠薪单位:江门烽禾电影院有限公司
住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46号江海广场三楼、四楼部分区域
法定代表人:李继红
身份证号码:232721********1723
住址:黑龙江省呼玛县韩家园林业地区新建街4栋3单元302室
联系电话:136****0785
实际负责人:马健行
身份证号码:232721********1715
住址:广州市黄埔区荔芳二街6号601房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赵建业、李兴业、周文杰、张裕泉、赵慧妍、韦彩霞、陈伟明、邓圣伟、林彬、王蕊等10人向我局反映你单位拖欠他们2020年6月至2024年8月期间的工资,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及《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该投诉事项符合劳动保障监察立案条件,我局已立案处理。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该公告送达后三个工作日内到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
联系人: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750-3818901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