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09-26 09:35 浏览数:-
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江海人社监字〔2024〕第31号
欠薪单位:江门市华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江门市江海区42-3号地东宁路东侧13B#厂房201号
法定代表人:翁俊谦
身份证号码:445224********1516
住址:广东省惠来县华湖镇华陇管区华英村庄畔第十一横巷1号
联系电话:137****8855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24年8月26日,我局接到冯玉芬、陈燕华等人的投诉,反映江门市华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她们2024年4月至2024年7月的工资。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及《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该事项符合劳动保障监察立案条件,我局已立案处理。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该公告送达后三个工作日内到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
联系人: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750-3818901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