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告
江海劳人仲布字〔2024〕58号
江门市勤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暨红才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的劳动争议案,本委已于2024年8月8日作出江海劳人仲案字〔2024〕408号仲裁裁决书:裁决驳回申请人暨红才的全部诉求。因你单位已经停止经营且无法正常联系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郭迎福,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上述仲裁裁决结果。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派员到本委领取该案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注:
本委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
联系电话:0750-3818951。
公告时间: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