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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仲裁公示

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诉和开庭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07-29 16:59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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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诉和开庭公告

江海劳人仲布字〔2024〕50号

江海区鸿泰纸箱厂:

  申请人董仕军、曾德禄诉被申请人江海区鸿泰纸箱厂劳动争议一案,申请人要求你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诉求,本委于2024年7月8日已受理。鉴于被申请人的经营者方海龙难以联系,本委决定采取公告的方式送达有关应诉和开庭的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1、董仕军、曾德禄为本案的申请人。申请人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等申诉材料以及本案的应诉资料,被申请人见公告后,可直接联系本委和到本委领取。

  2、江海区鸿泰纸箱厂为本案的被申请人,2024年9月19日前,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两份,并办理相关的应诉手续。

  3、本委定于2024年9月19日15时,开庭审理本案,董仕军、曾德禄作为申请人身份出庭;江海区鸿泰纸箱厂及其委托代理人,作为被申请人身份出庭。

  4、申请人开庭时如未出席,本庭将视为申请人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开庭时如未出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5、本公告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注:

本委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

联系电话:0750-3820736、0750-3820080。

公告时间: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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