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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仲裁公示

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诉和开庭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07-05 17:28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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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诉和开庭公告

江海劳人仲布字〔2024〕49号

广东婕雅住宅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孙长龙、梁燕云、唐江华、刘志鑫、张远华、陈炯祥、付果栋等7人诉被申请人广东婕雅住宅科技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一案,7名申请人均要求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诉求,本委于2024年6月24日均已受理。鉴于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董魁难以联系,本委决定采取公告的方式送达有关应诉和开庭的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1、孙长龙、梁燕云、唐江华、刘志鑫、张远华、陈炯祥、付果栋等7人为本案的申请人。申请人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等申诉材料以及本案的应诉资料,被申请人见公告后,可直接联系本委和到本委领取。

  2、广东婕雅住宅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案的被申请人,2024年8月20日前,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两份,并办理相关的应诉手续。

  3、本委定于2024年8月27日15时,开庭审理本案,孙长龙、梁燕云、唐江华、刘志鑫、张远华、陈炯祥、付果栋等7人作为申请人身份出庭;广东婕雅住宅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委托代理人,作为被申请人身份出庭。

  4、申请人开庭时如未出席,本庭将视为申请人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开庭时如未出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5、本公告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

  附注:

  本委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

  联系电话:0750-3820736、0750-3820080。

  公告时间: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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