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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仲裁公示

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04-07 15:34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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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

江海劳人仲布字〔2024〕29号

江海区诺程托管中心:

  申请人李咏桃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劳动争议案,本委已于2024年3月15日作出江海劳人仲案字〔2024〕101号仲裁裁决书,该裁决书结果如下:被申请人江海区诺程托管中心在本裁决生效后五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李咏桃支付2023年6月工资570元、7月工资4170元、9月工资678.75元、10月工资1158.75元。因无法正常联系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上述仲裁裁决书的结果。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派员到本委领取该案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七日

  本委地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50-3818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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