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诉和开庭布告
江海劳人仲布字[2024]25号
江门市江海区和成照明有限公司:
申请人李军辉诉被申请人江门市江海区和成照明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人要求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的诉求,本委于2024年3月22日已受理。鉴于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吴道芳难以联系,本委决定采取布告的方式送达有关应诉和开庭的通知。为此,布告如下:
1、李军辉为本案的申请人。申请人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等申诉材料以及本案的应诉资料,被申请人见布告后,可直接联系本委和到本委领取。
2、江门市江海区和成照明有限公司为本案的被申请人,2024年5月14日前,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两份,并办理相关的应诉手续。
3、本委定于2024年5月21日9时,开庭审理本案,李军辉作为申请人身份出庭;江门市江海区和成照明有限公司及其委托代理人,作为被申请人身份出庭。
4、申请人开庭时如未出席,本庭将视为申请人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开庭时如未出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5、本公告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自张贴布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布告。
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附注:
本委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
联系电话:0750-3820736、0750-3818990。
布告张贴时间:2024年4月2日。
送达地址:江门市江海区高新区46-2号沙津横工业区2幢B座1楼厂房。
送达人:高嘉颖、陆咏茵。应诉和开庭布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