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告
江海劳人仲布字[2024]28号
江门艾格光电有限公司:
申请人冯忠忠、周操、周明春、周华春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的劳动争议案,本委已于2024年2月29日作出江海劳人仲定字〔2024〕24号仲裁决定书:对申请人冯忠忠、周操、周明春、周华春作撤诉处理。因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陈召文难以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布告上述仲裁裁决结果。请你单位自本布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派员到本委领取该案仲裁决定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
附注:
本委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
联系电话:0750-3820736、0750-3818990。
公告时间: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