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告
江海劳人仲布字[2023]66号
广东天一钢结构有限公司:
申请人周干艺诉你单位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案,本委已于2023年11月3日作出江海劳人仲案字〔2023〕614号仲裁裁决书:驳回申请人周干艺的诉求。因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熊建华难以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布告上述仲裁裁决结果。请你单位自本布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派员到本委领取该案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注:
本委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
联系电话:0750-3820736、0750-3818990。
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