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江海劳人仲布字〔2023〕65号
江门市江海区东浩益五金有限公司:
申请人马转好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本委已于2023年10月26日作出江海劳人仲案字〔2023〕655号仲裁裁决书,该裁决书结果如下:被申请人江门市江海区东浩益五金有限公司在本裁决生效后五日内,向申请人马转好一次性支付2022年9月至2023年4月的工资,共27235.68元。因无法正常联系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上述仲裁裁决书的结果。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派员到本委领取该案的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日
本委地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50-382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