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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仲裁公示

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诉和开庭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03-31 17:26    浏览数: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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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应诉和开庭公告

江海劳人仲布字[2023]34号

广东净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陈佩华诉被申请人广东净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劳动争议案,申请人要求你单位支付2022年5月、6月工资共9600元、经济补偿2400元,本委于2023年3月22日已受理。鉴于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杨宝华难以联系,本委决定采取公告的方式送达有关应诉和开庭的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1、陈佩华为本案的申请人。申请人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等申诉材料以及本案的应诉资料,被申请人见公告后,可直接联系本委和到本委领取。

  2、广东净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案的被申请人,2023年5月8日前,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两份,并办理相关的应诉手续。

  3、本委定于2023年5月17日15时开庭审理本案,陈佩华作为申请人身份出庭;广东净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申请人身份出庭,广东净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可委托代理人代表被申请人出庭。

  4、申请人开庭时如未出席,本庭将视为申请人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开庭时如未出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5、本公告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注:

  本委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

  联系电话:0750-3818951。

  公告时间: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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