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劳人仲布字[2023]10号
江门市兴宸五金有限公司:
申请人韦彩面诉被申请人江门市兴宸五金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案,申请人要求确认与你单位于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11月12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本委于2023年1月12日已经受理。鉴于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陈柞强难以联系的情况,本委决定采取布告的方式送达有关应诉和开庭的通知。为此,布告如下:
1、韦彩面为本案的申请人。申请人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等申诉材料以及本案的应诉资料,被申请人见布告后,可直接联系本委和到本委领取。
2、江门市兴宸五金有限公司为本案的被申请人,2023年2月27日前,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两份,并办理相关的应诉手续。
3、本委定于2023年3月7日9时开庭审理本案,韦彩面作为申请人身份出庭;江门市兴宸五金有限公司可委托代理人代表被申请人出庭。
4、申请人韦彩面开庭时如未出席,本庭将视为申请人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开庭时如未出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5、本公告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自张贴布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布告。
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附注:
本委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
联系电话:0750-3820736。
布告张贴时间:2023年1月18日。
送达地址:江门市江海区礼乐礼义二路15号3幢102室首层(自编02)。
送达人:张慧明、黄笑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