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劳人仲布字[2023] 9号
江门市盛能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申请人陈青山诉被申请人江门市盛能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关于劳动报酬、赔偿金等劳动争议案,申请人要求你单位支付2022年7月至10月工资23500元、赔偿金16000元、2022年6月至9月高温津贴1200元,合计40700元,本委于2023年1月6日已经受理。鉴于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谢冰难以联系的情况,本委决定采取布告的方式送达有关应诉和开庭的通知。为此,布告如下:
1、陈青山为本案的申请人。申请人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等申诉材料以及本案的应诉资料,被申请人见布告后,可直接联系本委和到本委领取。
2、江门市盛能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为本案的被申请人,2023年2月27日前,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两份,并办理相关的应诉手续。
3、本委定于2023年3月7日15时开庭审理本案,陈青山作为申请人身份出庭;江门市盛能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可委托代理人代表被申请人出庭。
4、申请人陈青山开庭时如未出席,本庭将视为申请人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开庭时如未出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5、本公告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自张贴布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布告。
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附注:
本委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
联系电话:0750-3820736。
布告张贴时间:2023年1月18日。
送达地址: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向荣村工业区工业路1号(自编105号厂房)。
送达人:张慧明、黄笑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