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劳人仲布字〔2022〕70号
江门市慕恒电器有限公司:
申请人李新华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本委已于2022年10月20日作出江海劳人仲案字〔2022〕716号仲裁裁决,裁决结果为:驳回申请人李新华的全部诉求。因无法正常联系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布告上述仲裁裁决结果。请你单位自本布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派员到本委领取该案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
特此布告。
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八日
本委地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50-382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