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净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黄慧敏诉被申请人广东净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一案,申请人要求你单位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等人民币22800元,本委于2022年8月22日已全部受理。鉴于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杨宝华下落不明和难以联系的情况,本委决定采取布告的方式送达有关应诉和开庭的通知。为此,布告如下:
1、黄慧敏为本案的申请人。申请人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等申诉材料以及本案的应诉资料,被申请人见布告后,可直接联系本委和到本委领取。
2、广东净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案的被申请人,2022年10月13日前,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两份,并办理相关的应诉手续。
3、本委定于2022年10月20日15时,开庭审理本案,黄慧敏作为申请人身份出庭;广东净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委托代理人,作为被申请人身份出庭。
4、申请人开庭时如未出席,本庭将视为申请人撤诉处理。
特此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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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五日
附注:
本委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
联系电话:0750-3820736 。
布告张贴时间:2022年9月5日。
送达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南山路333号5栋(5#厂房)405室。
送达人:郭晓燕、高嘉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