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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FF0000;">江海区就业创业重点补贴政策一览表(202504更新)</span>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5-04-25 16:17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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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求职实习有补助
序号补贴对象类别受益对象补贴项目申请条件补贴标准政策申报期政策依据政策层级政策有效期联系电话
1个人就业困难人员、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1.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
2.办理就业登记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
标准:每人每月300元。
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得超过3年。
1.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2.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6月16日。
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省政策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6月16日3820961
2单位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就业见习补贴1、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包含港澳籍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包含16-24岁失业港澳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2、用人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按每人每月按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不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12个月。1、补贴对象应于见习结束之日(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2021年12月31日前,见习期未满即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可申请剩余期限的见习补贴。
2、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6月16日。
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省政策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6月16日3820961
3单位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招用退役1年内军人,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按每人100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1、补贴对象应于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1年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2、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6月16日。
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省政策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6月16日3820961
4单位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劳动合同不作时间要求,下同)。
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1、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2、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6月16日。
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省政策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6月16日3820961
5单位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1.用人单位开发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公益性岗位。
2.相关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脱贫人口,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得超过3年。1、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的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2、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6月16日。
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省政策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6月16日3820961
6单位用人单位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1.用人单位招用本省及协作地区脱贫人口,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按每人5000元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补贴。1、补贴对象应于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2、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6月16日。
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省政策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6月16日3820961
7单位小微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包含港澳籍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用人单位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单位缴纳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1、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2、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6月16日。
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省政策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6月16日3820961
8单位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1.用人单位属于家政服务企业。
2.相关人员属于家政服务人员。
3.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家政服务人员月平均失业保险缴费人数达到30人以上(粤东西北地区为20人以上)。
按上一年度月平均缴费人数,每1人1000元(不足1人部分不计算)。1、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每年度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上一年度的补贴申请。
2、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6月16日。
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省政策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6月16日3820961
9单位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1.用人单位属于家政服务企业。
2.相关人员属于家政服务人员。
3.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每月按不超过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每人最长可享受3年。同一人员先后被多个员工制家政企业招用并申领本项补贴的,补贴期限累计计算。1、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2、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6月16日。
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省政策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6月16日3820961
10个人本省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1.劳动者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
2.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脱贫人口。
3.已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协议或劳务协议。
每人每月按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1、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月向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动者发放补贴。
2、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6月16日。
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省政策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6月16日3820961
11个人参与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人员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的“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被安排在我市就业。每人每月1000元,最长不超过18个月。1.补贴对象可于该期“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实施之日起2年内,向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2.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6月16日。
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省政策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6月16日3820961
12单位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一次性扩岗补助1.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2.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
每人1000元,一次性。该补贴实行免申即享方式,由人社厅下发符合对象名单,属地人社部门审核发放。转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19号)省政策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创业就业有扶持
序号
受益对象补贴项目申请条件补贴标准政策申报期政策依据政策层级政策有效期联系电话
1个人初创企业 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一次性创业资助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4)返乡创业人员,具体包括:
第一类:户籍地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离开户籍所在地市外出求学(指在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求学,下同)、务工后返回原户籍地所辖乡镇(行政区域中无乡镇的可适当调整)创业的劳动者(以营业执照所载地址为准);
第二类:在第一项列举地区以外市所辖乡镇创业(不含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各类劳动者(有关地市可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资金承受能力等情况,自行确定是否将县城镇、中心镇除外);
第三类:户籍地为第一项列举地区以外市,离开户籍所在地市外出求学、务工后返回原户籍地市辖区内创业的劳动者;
(5)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2.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次性10000元。1、补贴对象应于相关创办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2、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6月16日。
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省政策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6月16日3820961
2单位初创企业(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创业带动就业补贴1.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
2.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1、补贴对象可按年度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
2、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6月16日。
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省政策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6月16日3820961
3个人创业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创业租金补贴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4)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2.初创企业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
3.初创企业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补贴标准为实际缴纳的租金总额,每年度最高6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1、补贴对象应按1年或2年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核发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至满1年或2年期间的租金补贴。
2、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6月16日。
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省政策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6月16日3820961
4个人在广东省有参加失业保险参保记录的个人借款人和小微企业借款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个人借款人和小微企业借款人分别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个人借款人包括:(1)重点扶持对象。重点扶持对象[包括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及农民]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提交贷款申请时年龄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2.有具体经营项目;
3.已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类型);
4.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10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2)其他人员。其他人员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除符合前述4个条件外,所创办的创业主体登记注册时间须在3年内。
小微企业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
(2)当年(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占企业在职职工人数比例达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贷款额度:(1)符合规定条件的借款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提高至5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捆绑性”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 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2)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贷款期限、利率和贴息:(1)个人贷款和“捆绑性”贷款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BP;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贷款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
(2)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重点扶持对象和小微企业借款人,可继续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不属于重点扶持对象的借款人,只能享受1次贴息。
贴息流程由银行按季度集中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1.《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5号)
2.《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粤财金〔2023〕6号)
省政策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26日3820961
5个人江门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求职创业补贴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
2.特困人员、残疾人;
3.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补贴1、毕业生所在学校负责收集补贴申请材料,代为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补贴申请应于有关学生毕业前提出。
2、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6月16日。
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省政策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6月16日3820961











三、技能提升有奖励
序号
受益对象补贴项目申请条件补贴标准政策申报期政策依据政策层级政策有效期联系电话
1个人具有我省户籍或在我省就业的劳动者(含在粤就业的外省来粤务工人员、港澳台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劳动者应年满16周岁,其中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劳动者应具有我省户籍,或者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或者在我省进行失业登记。
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劳动者自学或自主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参加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备案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取得《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指导)标准目录》范围内相应证书。劳动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用人单位自主评价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适用本项目。按照《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指导)标准目录》确定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初级工(五级),每人补贴800-100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补贴1200-15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补贴2000-2400元,技师(二级),每人补贴2500-3000元,高级技师(一级),每人补贴3000-3600元。劳动者获得当地发布的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以上证书的,补贴标准可最高上浮30%,具体执行标准由各地市自行确定。1.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
  2.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指导)标准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5号)省政策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3895062
2单位已备案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并按计划完成培训考证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企业与培训机构、院校等签订培训合作协议,并按培训方案开展培训,培训为期一年,260学时以上,并组织学员参加技能等级评价。五级5000元,四级5500元,三级7000元,二级、一级8500元,按取得技能证书的学员人数计算。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粤人社规[2022]4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国资委 省总工会 省工商联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通知省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3821912
3个人参加我省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毕业2年内“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乡低保家庭学员。生活费补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符合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项目制培训补贴条件的。每人每次500元1.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随相应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一并申请发放,不可单独申领。
  2.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省政策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3895062
4单位经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确认)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或特色创业实训承办机构创业培训补贴有创业意愿或培训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含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校生、港澳台人员),上述人员应年满16周岁,其中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上述培训对象参加免费创业培训后取得相应创业培训(实训)合格证书。创业意识培训(GYB),每人最高可补贴300元;创业企业培训(SYB),每人最高可补贴1200元;网络创业培训每人最高可补贴2000元;特色创业实训每人最高可补贴2800元。每种类型的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除创业意识培训(GYB)外的其他类型补贴,每人每年最多享受一次。1.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
  2.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省政策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3895062











四、人才安居有保障
序号
受益对象补贴项目申请条件补贴标准政策申报期政策依据政策层级政策有效期联系电话
1个人个人高层次人才“优才卡”“优才卡”钻石卡发放对象范围为江门市顶尖人才、一级人才;金卡发放对象为江门市二级人才、江海区创新创业拔尖人才;银卡发放对象为江门市三级人才、高新工匠以及其他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纳入的各类优秀人才。钻石卡、金卡持卡人进行个人消费的,可凭借有效消费凭证,按消费额30%申请补贴,钻石卡持卡人补贴总额每年不超过1万元,金卡持卡人补贴总额每年不超过2千元。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关于印发《江门高新区(江海区)高层次人才“优才卡”制度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江海人才办〔2024〕20号)区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3820202
2个人个人江海区引进产业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1.到江海区五大重点产业、两大重点项目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全职工作,签订工作协议(仅适用于A类、B类、C类人才)或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不少于3年;                                                                                                      2.符合人才类别的A类、B类、C类、D类人才;                                                                3.在江海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引进“5+2”重点产业、重点项目产业高层次人才。对新引进全职来江海区工作的A类、B类、C类、D类人才,分别给予每年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生活补贴,最长期限3年。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江海区“5+2”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引育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江海府〔2022〕4号)区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3829270
3个人个人江海区引进产业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1.到江海区五大重点产业、两大重点项目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全职工作,签订工作协议(仅适用于A类、B类、C类人才)或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不少于3年,并承诺连续工作5年以上;                                                                                                      2.符合人才类别的A类、B类、C类、D类人才;                                                                3.在江海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                                         4.在江海区内购房。对承诺在江海区连续工作5年以上并在江海区内购房的A类、B类、C类、D类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60万元、30万元、20万元购房补贴。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江海区“5+2”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引育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江海府〔2022〕4号)区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3829270
4个人个人江海区引进产业技术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1.到江海区五大重点产业、两大重点项目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全职工作,并承诺连续工作3年以上;                                                                                                      2.符合人才类别的E类、F类人才;                                                         3.按规定入户江海区                                                                                    4.在江海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引进“5+2”重点产业、重点项目产业技术人才。对新引进全职来江海区工作的E类、F类人才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住房和生活补贴各1300元、800元,最长期限3年。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江海区“5+2”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引育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江海府〔2022〕4号)区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3829270
5个人个人江海区引进产业技术人才购房补贴1.到江海区五大重点产业、两大重点项目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全职工作,并承诺连续工作5年以上;                                                                                                  2.符合人才类别的E类、F类人才;                                                         3.按规定入户江海区                                                                                    4.在江海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                                         5.在江海区内购房。对承诺在江海区连续工作5年以上并在江海区内购房的E类、F类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江海区“5+2”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引育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江海府〔2022〕4号)区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3829270
6单位/个人单位与个人江海区产业人才工作室及产业拔尖人才经费补贴1.符合“5+2”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建设方向的企业,建立人才工作室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人才工作室设置带头人1名;(2)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拔数名培养对象,通过带头人帮带培养对象成长提高;(3)人才工作室应有固定工作场所。                                                                                       2.产业拔尖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5+2”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建设方向的企业中的核心带头人;(2)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等级;(3)具有带领团队开展学术研究、科技攻关和工艺改进的能力;(4)具有发现和培养后备人才的能力;(5)经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且考核结果为优秀。                                       一次性给予人才工作室20万元建设经费。人才工作室成立一年后通过考核且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其带头人认定为“江海区产业拔尖人才”,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江海区“5+2”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引育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江海府〔2022〕4号)区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3820202
7个人个人江海区支持人才素质提升补贴1.到江海区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1年以上,并承诺连续工作5年以上;                                                                                                  2.政策支持期内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3.在江海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                                         在江海区连续工作1年以上,在政策支持期内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并承诺继续在江海区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的人才助学金。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江海区“5+2”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引育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江海府〔2022〕4号)区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3829270
8个人个人江海区技能人才输送补贴1.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与我区企业或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签订合作协议;
2.为我区企业输送取得高级工(三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
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
3.毕业生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江海区缴纳社会保险满 6 个月以上
职业技工院校向我区企业输送取得高级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人才输送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年。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江海区“5+2”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引育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江海府〔2022〕4号)区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3815952
9个人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硕士毕业生急需紧缺本科和硕士毕业生生活补贴1. 毕业2年内,在江门市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除外)就业或自主创业;
 2. 在江门市缴纳社保费累计满12个月;
3. 符合急需紧缺产业人才条件;
4. 户籍在江门市。
本科2.4万元,硕士4.8万元,分2次发放有效期至2029年2月17日江人社发〔2024〕126号+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才工作局+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创新和产业人才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策有效期至2029年2月17日3820202
10个人江门市人才工作合作高校在校生(本科及以上)高校学生实习实践补贴1. 纳入实习或实践计划;
2. 到江门市企业或开展实践活动;
3. 购买意外保险;
4. 实习实践结束90天内提出申请。
生活补贴:本科900元/月,硕士1200元/月,博士1800元/月; 交通补贴:根据高校所在地不同,补贴200-2000元/人有效期至2029年2月17日江人社发〔2024〕126号+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才工作局+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创新和产业人才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策有效期至2029年2月17日3820202
11单位普通高等学校及其学院、省级以上科研院所以及港澳高校人才供给基地工作经费1. 签订人才供给合作协议;
2. 在协议期内。
每年10万元(基本工作经费3万元,后续工作经费7万元)有效期至2029年2月17日江人社发〔2024〕126号+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才工作局+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创新和产业人才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策有效期至2029年2月17日3820202
12个人博士和出站博士后博士人才生活补贴、购房补贴1. 纳入博士人才年度发展计划;
2. 在江门市全职工作;
3. 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
市直及部分区:生活补贴10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 台山、开平、恩平:生活补贴20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有效期至2029年2月17日江人社发〔2024〕126号+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才工作局+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创新和产业人才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策有效期至2029年2月17日3820202
13单位博士博士后科研平台建站单位博士博士后科研平台建站补贴1. 新设立并招收博士后;
2. 经国家或省批准。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0万元;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30万元有效期至2029年2月17日江人社发〔2024〕126号+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才工作局+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创新和产业人才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策有效期至2029年2月17日3820202
14个人在站博士后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1. 纳入博士人才年度发展计划;
2. 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
3. 完成开题。
每年20万元,期限2年有效期至2029年2月17日江人社发〔2024〕126号+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才工作局+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创新和产业人才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策有效期至2029年2月17日3820202
15个人产业人才产业人才职称补贴1. 取得高级职称;
2. 符合急需紧缺产业人才条件。
正高级职称5万元,副高级职称2万元有效期至2029年2月17日江人社发〔2024〕126号+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才工作局+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创新和产业人才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策有效期至2029年2月17日3820202
16个人急需紧缺产业人才急需紧缺产业人才补贴1. 符合急需紧缺产业人才条件;
2. 在江门市就业满6个月。
一档:50万元;二档:30万元;三档:15万元;四档:10万元;五档:6万元有效期至2029年2月17日江人社发〔2024〕126号+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才工作局+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创新和产业人才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策有效期至2029年2月17日3820202
17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单位柔性引才项目资助经费1. 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开展项目合作;
2. 签订合作协议。
项目服务费用的20%,最高30万元有效期至2029年2月17日江人社发〔2024〕126号+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才工作局+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创新和产业人才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策有效期至2029年2月17日3820202
18单位相关组织机构引才工作站工作经费1. 签订引才工作站合作协议;
2. 开展人才引进等工作。
每年10万元(基本工作经费5万元,后续工作经费5万元)有效期至2029年2月17日江人社发〔2024〕126号+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才工作局+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创新和产业人才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策有效期至2029年2月17日3829270
19个人(1)企业首席技能人才:在江门市登记注册企业工作,为企业或所在行业作出较大贡献,在企业生产技术技能领域发挥带头作用且被评为企业首席技能人才的人员。
(2)江门高技能领军人才:被评为企业首席技能人才,且获得广东省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中的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和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以及省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
江门市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在江门市登记注册企业的生产技术技能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年(以在江门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为依据),同时具备一级/高级技师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技术革新、生产攻关、带徒传技、技能传承等方面发挥首席引领作用。企业首席技能人才同一企业仅限推荐1人,每人只能申领一次,江门市企业首席技能人才全市每年遴选不超过20名。(1)企业首席技能人才:每人每月1500元。
(2)江门高技能领军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
有效期至2029年2月17日江人社发〔2024〕126号+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才工作局+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创新和产业人才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策有效期至2029年2月17日3821912
20个人及单位依托江门市企业、研发中心、职业(技工)院校、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等载体建立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及其领衔大师。江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补贴技能大师工作室补贴:
①与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技能大师建立劳动(聘用)关系;
②技能人才比较密集;
③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
④有必要的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
⑤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和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2)领衔大师补贴:
领衔技能大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江门市某类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②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称号,且在江门市工作(以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为依据;须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本条下同);
③获得全国、广东省、南粤、江门市技术能手称号,或国家工艺大师称号,或具有高级技师以上技能水平,在江门市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在江门市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④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江门市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含江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艺传承人)。
每个工作室补贴10万元,对其领衔技能大师给予1500元/月补贴。有效期至2029年2月17日江人社发〔2024〕126号+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才工作局+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创新和产业人才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策有效期至2029年2月17日3821912
21单位在江门市登记注册、经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用人单位,且在备案有效期内开展评价的企业。江门市技能人才评价补贴经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评价备案,企业组织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核发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达30人次,或核发特级技师(T级)、首席技师(S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核发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
(2)获证人员须符合:申报补贴时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评价机构备案已列入企业评价的子公司及分公司职工),申报补贴时间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
对通过评价获得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每达30人次给予最高3万元补贴。其中:高级工/三级补贴标准为280元/人次、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补贴标准为350元/人次。对通过评价获得特级技师或首席技师的企业,给予每人次不超过1000元补贴。同一员工、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技能人才评价补贴,不得重复申领。有效期至2029年2月17日江人社发〔2024〕126号+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才工作局+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创新和产业人才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策有效期至2029年2月17日3821912
22个人个人实用型技能人才在江海区规上工业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纳税 50 强的工业企业中直接从事生产一线技术技能工作且技艺精湛,掌握关键技艺或对生产工艺、生产效率提升发挥关键作用的人才。在当前企业生产一线技术技能岗位工作,与企业签订 3 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且年度工资薪金达 10 万元以上。获评实用型人才,给予每人每年 6000 元生活补贴,最长期限 2 年。在江海区内购房给予一次性 5 万元的购房补贴,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不含毕业年级)由江海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内公办性质学位。连续在江海区企业工作 10 年以上给予一次性“突出贡献奖”1 万元,连续在江海区企业工作 15 年以上给予一次性“杰出贡献奖”2 万元。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江海区企业引育实用型人才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江海府〔2023〕5 号)区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3821912
23个人个人江海区“招才大使”工作补贴“招才大使”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以下条件任意一项:1.区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知名专家、社会知名人士;2.符合江海区“5+2”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内高管骨干人才及核心带头人等);3.江门市一级高层次人才,或由不少于3名江门市一、二级高层次人才共同举荐的人才;4.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领域从业三年以上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以才引才”。聘任20名江海区“招才大使”,每任聘期为2年,每年给予1.2万元工作补贴。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江海区“5+2”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引育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江海府〔2022〕4号)区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38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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