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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才政策

关于增补我区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的通知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9-06-11 16:28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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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7〕52号)精神,为加强我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库(以下简称评委库)建设,扩大评委库的规模,确保入库委员的质量,将支持我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专家不断充实到评委库来,实现评委库动态管理,计划今年增补和调整评委库评委委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拟增补以下评审会评委

(一)江门市江海区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包括建筑、建材、路桥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子技术、电力、机械、化工、轻工、环保等专业);

(二)江门高新区(江海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初级评委会委员须具备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取得高级专业资格3年以上,或取得中级专业资格8年以上,具备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操经验,业绩显著,工作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

(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自始至终地坚持评审工作,在评审工作中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能依时参加评审工作(我区开展评审工作时间为10-12月期间)。

(四)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市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正确。

(五)已退休人员、国家公务员一般不予推荐。

三、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具备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正确理解、认真执行国家及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政策,能严格按照有关职称评审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评审工作,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研能力强,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对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或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教学工作8年以上,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推荐入库。

(四)请各学校在推荐评委的时候要综合平衡各学科人选,确保各学科都有推荐人选。已推荐中小学高级教师入库的评委可以重复推荐,与本次入库不冲突。

四、注意事项

(一)推荐入库人员需提交如下资料:

1.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       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一式1份);

2. 《2019年单位推荐评委库人员名单汇总表》(各单位或主管部门一式1份,并提交电子版);

3. 身份证复印件(一式1份);

4. 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一式1份)。

(二)推荐人员经遴选入库,结果不对外公布。

(三)每年召开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时,评委组成人员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组成,如电脑抽取的评委委员连续两次都不能参加评审工作的,将取消其评委资格。

请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于6月26日前将推荐表报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人:叶正全,联系电话:3891658;地址:江门市江海区金瓯路288号(江门高新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大厅)。

 

 附件:1.江门高新区(江海区)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2.2019年单位推荐评委库人员名单汇总表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9日


附件1:2019年江门高新区(江海区)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附件2:2019年单位推荐评委库人员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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