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手机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要数据

江门市江海区2021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的通告

文章来源:区人社   更新时间:2022-04-27 15:12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8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171号)的要求,现将我区2021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情况通告如下:

  一、各险种参保人数、缴费人数

  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1.74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数)17.59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长期领取待遇人数)4.15万人,失业保险12.41万人,工伤保险13.00万人。

  二、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

  2020年,江门市所在片区全口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597元。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1年社保年度(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上限为22941元,缴费下限为3958元,单位缴费比例为14%、个人缴费比例为8%。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筹资标准为300元/人·年—495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180元-4800元、低缴费档次(180元-360元)各级财政补助120元、高缴费档次(600元-4800元)各级财政补助150元。

  (三)工伤保险。2021社保年度(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我市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缴费比例行业分八类:一类0.2%,二类:0.4%,三类0.6%,四类:0.8%,五类0.9%,六类:1.0%,七类1.2%,八类1.4%,缴费费率按《关于公布2021社保年度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四)失业保险。2021年社保年度(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我市用人单位以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的缴费工资之和、职工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上限为19791元,缴费下限为1550元,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江府函〔2021〕186号)规定,从2021年12月起缴费下限调整为1720元。用人单位基准缴费费率为0.8%,用人单位在我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满五年及以上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调整为一档0.32%,二档0.48%,三档0.8%。个人缴费费率为0.2%。在我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未满五年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0.48%。

  三、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结余、投资运营和收益情况

  2021年全区4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24.16亿元,总支出24.85亿元,当期赤字0.69亿元,滚存结余19.47亿元,结余基金均按规定存放于各银行专户。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22.97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3.1亿元、利息收入0.13亿元、转移收入0.33亿元;基金总支出23.75亿元,其中,待遇支出9.87亿元、转移支出0.2亿元;当期赤字0.78亿元,滚存结余18.13亿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0.36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03亿元、财政补助收入0.31亿元、利息收入0.01亿元;基金总支出0.28亿元,当期结余0.08亿元,滚存结余0.81亿元。

  3.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0.56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19亿元、利息收入0亿元;基金总支出0.57亿元,其中工伤预防费支出23万元;当期赤字0.01亿元,滚存结余0.04亿元。

  4.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27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2亿元,利息收入0.07亿元;基金总支出0.25亿元;当期结余0.02亿元,滚存结余0.49亿元。

  四、各险种享受待遇的人数、待遇水平及分布情况

  (一)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截至2021年末,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为3.38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62人,抚养比为3.77:1;2021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27.8元,调整后全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2344.10元;全年平均养老金2430.56元/人·月,平均替代率为33.06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长期待遇条件的人员(含被征地农民)共1.1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04万人;2021年9月起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提升至200元/人·月。

  (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

  2021年,全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623人,享受伤残待遇566人(其中,1-4级伤残15人,5-6级伤残6人,7-10级239人,未达到伤残等级人数306人),因工死亡9人,供养亲属48人。平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96万元/人、伤残津贴4466.41元/人次、生活护理费4290.53元/人次、供养亲属抚恤金1685.7元/人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87.668万元/人,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待遇4人次,费用15.17万元。

  )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情况

  2021年,全区领取失业保险金达1864人,1-11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395元/月,12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548元/月;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447人,人均3745.39元;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9981人次,人均缴纳医疗保险费262.88元/月。

  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

  2021年,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是6.6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1.5%,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9.57%。

  六、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截至2021年末,全区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32637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96.3%,比上年增加0.25%。2021年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其他具体公开项目见附件1。

  七、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办理衔接手续情况

  2021年,全区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1407人次,转移金额2620.98万元,其中办理转入529人次,转入金额1059.39万元,转出878人次,转出金额1561.59万元。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接续834人次,其中办理转入549人次,转出285人次。2021年,办理军人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68人次,转移金额263.87万元。

  八、人社部门、司法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

  2021年,全区人社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1例,其中经司法机关判决的社会保险基金案件0例,及时整改追回基金66.98万元。查处违法违规0人。

  九、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情况

  截至2021年末,全市签订工伤保险工伤医疗服务协议机构103家,工伤保险康复服务协议机构1家,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机构3家。其他公开项目详见附件2。

  十、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情况,与参保人员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

  截至2021年末,全区社会保障卡常住人口发卡数为27.6万张,常住人口发卡率为95.6%。社会保障卡在人社业务项目计划应用个数为102项,实际应用个数为97项,应用率为95.1%。

  2021年,全区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服务6.5万人次,3818194社保电话咨询服务8000人次;开通网上服务社保业务109项,其中107项可在线申办。

  其他公开项目详见附件3、附件4。

  十一、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标准贯彻情况

  截止2021年末,贯彻实施国家《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建设标准服务大厅1个,占全部服务大厅100%。

  十二、经办机构及基层服务平台设置情况

  截至2021年末,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个。现有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总人数30人。2021年全区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街道3个,占全部街道的100%。

  附件:1.2021年度江门市江海区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协助认证网点名址

             2.2021年度江门市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汇总表

             3.2021年度江门市社会保障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4.2021年度江门市社会保障卡应用场景表

  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4月26日

  附件1:2021年度江门市江海区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协助认证网点地址.xls

  附件2:江门市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汇总表.xlsx

  附件3:2021年度江门市社会保障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doc

  附件4:2021年度江门市社会保障卡应用场景表.docx


站内地图 | 联系方式 | 政务新媒体链接
本站版权所有:江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主办: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85609号    粤公网安备:44070402440715    
网站标识码:4407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