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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治欠薪

公 示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02-18 17:24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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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江海人社监公字〔2024〕第10号

所有参与修建江门市阿鲁米尼照明有限公司报建的厂房一、生活配套设施楼工程的建筑施工人员:

  你们参与修建江门市阿鲁米尼照明有限公司报建的厂房一、生活配套设施楼工程已经竣工,现施工单位广东协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终止《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保单保函》担保责任和注销工人工资专用管理账户。为确保承建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广东协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将你们参与此工程工作的工资足额发放,我局现向全体参与修建的员工公示。如有被拖欠工资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反映。

  本公示期限为30日,如公示期内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未接到与该工程项目有关的拖欠工资举报、投诉的,我局将视作广东协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足额支付全部参建人员的工资,将施工单位广东协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保单保函》担保责任、工人工资专用管理账户分别予以终止和注销。逾期不反映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750-3819749

  联系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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