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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与区检察院联合执法,成功挽回社保基金损失超百万元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04-16 16:59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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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工伤保险待遇的持续提升,广大职工的合法劳动权益得到了更为充分的保障。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却把目光盯向社保基金,妄图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虚构劳动关系等手段骗取工伤保险待遇。为有效打击骗保行为,江海区人社局不断健全、创新工作机制,联合公检法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建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打击骗保行为,有效维护基金安全。

  2023年11月,江海区人社局受理了一起工亡申请案件,某制品厂声称“员工”彭某被单位派到湖南某公司出差时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并在48小时内死亡。该制品厂向区人社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对彭某的就业历史进行了详细核查,发现彭某除社保缴费记录是真实之外,在劳动关系方面存在诸多疑点,单位提交的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凭证等疑似捏造。这种情况引起了调查人员警觉,于是多次联系制品厂补充相关证明资料,该制品厂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存在故意隐瞒的情况。区人社局迅速启动联合办案机制,商请区检察院介入调查,并将案件移交区检察院,就案件性质、证据提出意见。区检察院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防止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提前介入调查,对涉案企业、相关责任人员以及死者家属进行了约谈,开展详细的调查工作,并就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了专业的阐释和指导。经核实:该案件是由于用人单位与死者家属,在第三方公司的影响下为谋取工亡赔偿金虚构劳动关系。经区检察院和区人社局的耐心释法说理,该制品厂及家属撤回该宗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4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103.64万元。如果该案认定为工亡,死者家属将获得包含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共计超百万元的赔偿金额。据区人社局负责人介绍,这是首次由区人社局、区检察院通过联合办案的方式成功打击的意图骗保案件,此次联合执法行动为打击骗保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下一步区人社局将持续优化多部门联合办案机制,构建更加严格的监管体系,共同防范和打击欺诈行为。同时,加大力度宣传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常态化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提高用人单位、群众共同维护社保基金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数额和情节不同,可处三年以下直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此提醒!工伤基金属于每一位参保人,在享受工伤待遇的同时,应一起抵制骗取工伤基金行为。切勿为了眼前一己私利,以身试法。


  (供稿部门:社会保险与工伤认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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