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江海区人社局加大社保扶贫工作力度,积极突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兜底扶贫功能,从精准识别参保代缴对象、加强惠民政策宣传、落实惠民政策三方面入手,全面细致抓实抓牢社保扶贫工作,实现全区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待遇应发尽发”。
一、精准识别
与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建立信息数据共享核查机制,动态更新困难群体信息。每月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易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体名单,建立实名登记管理工作台账,确保数据一致、台账准确、信息无误。每月对困难群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情况进行全面筛查登记,核实参保资料,确保困难群体参保代缴动态清零,待遇应发尽发。
二、加强宣传
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宣传发动工作,切实做好脱贫巩固工作。积极深入村(居)宣传社保政策,通过集中宣讲、发放传单等形式,积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联合社保经办机构、人社所、村委等部门工作人员开展上门宣传、上门认证等服务,全力实现基本养老保险服务到村入户、困难群体应保尽保。
三、落实政策
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区人民政府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最低缴费标准全额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2021年,我区为993名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三类困难群体全额代缴城乡居保费119160元,享受待遇人员437人,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87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