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陈仲裁员意外收到从外地寄来写有“一身正气保合法权益 两袖清风维法律尊严”的锦旗,当事人是2020年4月开庭处理的关于经济补偿案件的劳动者。
案情回顾
劳动者庄某在2019年11月入职A公司工作。在工作期间,A公司没有与庄某签订劳动合同,在新冠疫情期间又没有足额支付其劳动报酬,在疫情过后又将其辞退。由于认为A公司存在多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形,庄某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委审理后,裁决A公司支付庄某疫情期间的工资差额、未签劳动合同的另一倍工资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等。
一面鲜红的锦旗,这是当事人对我区仲裁院仲裁员办案能力的认可,也是仲裁院办案人员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的现实写照。在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还有很多这样的仲裁员,真诚热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全身心投入到处理劳动纠纷工作中去,用心解决每一个“委屈的诉求”。
(供稿:劳动仲裁股)